在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科技大学健康科学学院开设护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二、核准本课程的学习计划,该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课程的正常期限为两年。 四、课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课。 五、根据第37/2000号行政命令核准的硕士及博士学位颁授形式规章第五条第三款(二)项的规定,本课程还包括撰写及答辩一篇原创论文。 六、学生如在该课程的授课部分成绩及格,而不在本批示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论文,则只可取得学位後文凭。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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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护理学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学分
护理哲学与科学
必修
3
高级护理实践
"
3
专业护理人员必备的研究方法
"
3
病理生理学
"
3
药理学与治疗学
"
3
高级健康评估
"
3
健康教育及推广
"
3
护理实践中的专业及道德特论
"
3
卫生政策
"
3
高级护理学专题
"
3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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