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第15/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发行并流通以“易经,八卦六”为题,属特别发行的邮票。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号法令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经考虑邮政局的建议,除现行邮票外,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发行并流通以「易经,八卦 六」为题,属特别发行之邮票,面额与数量如下: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澳门币二元 250,000枚 含面额澳门币十元邮票之小型张 250,000枚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