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0/2000号法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廉政公署助理专员陈锡豪及杜慧芳,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续任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