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於目前有多项工作交由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委员会进行,尤其是第292/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的目标所产生的工作,故宜将该项目组所定的运作期延长两年。 基於此;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八月十一日第85/84/M号法令第十条及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号法令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将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委员会的存续期延长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监於目前有多项工作交由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委员会进行,尤其是第292/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的目标所产生的工作,故宜将该项目组所定的运作期延长两年。 基於此;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八月十一日第85/84/M号法令第十条及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号法令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将澳门格兰披治大赛车委员会的存续期延长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