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1/1999号法律第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2/2007号行政法规第二十六条及第98/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一切所需权力予本署综合支授厅厅长郑觉良,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为立约人,与 “天网资讯科技(澳门)有限公司” 签订有关审计署资讯设备之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审计长 蔡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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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审计署
审计局局长 梁红虹
审计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1/1999号法律第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2/2007号行政法规第二十六条及第98/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一切所需权力予本署综合支授厅厅长郑觉良,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为立约人,与 “天网资讯科技(澳门)有限公司” 签订有关审计署资讯设备之维修保养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