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第85/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作为签订“港珠澳大桥澳门着陆点场地土质勘探”服务的合同的签署人。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七条,连同第13/2007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汉杰工程师,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签订“港珠澳大桥澳门着陆点场地土质勘探”服务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