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於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刘仕尧被任命为运输工务司司长。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六月一日第2/98/M号法律第六条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免除以下人士为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刘仕尧。 二、委任以下人士为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张素梅。 三、上述被委任人士的任期至本届全体委员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监於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刘仕尧被任命为运输工务司司长。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六月一日第2/98/M号法律第六条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免除以下人士为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刘仕尧。 二、委任以下人士为环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委员: ——张素梅。 三、上述被委任人士的任期至本届全体委员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