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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的第29/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公布的第29/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的葡文文本中虚拟环境设计硕士学位课程的名称有不正确之处,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Design de Ambiente Virtual” 现应为:“Design de Espa?o Virtual”。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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