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主教大学高等教育基金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开设交易互动多媒体硕士学位课程。 二、核准本课程的学习计划,该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号法令第十条及第十二条的规定,本课程还包括就专业题目撰写及答辩一篇原创论文。 四、课程的正常期限为两年。 五、课程以英语授课。 六、学生如在该课程的授课部分成绩及格,而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论文,则只可取得学位後文凭。 七、本课程颁授硕士学位,并按照《澳门高等校际学院章程》第七条规定,获葡国天主教大学认可。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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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交易互动多媒体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课时
学分
高阶传播工作室
必修
42
3
互动多媒体程序设计、结构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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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人机互动与介面设计:原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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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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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商业及政府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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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交易系统策略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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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交易互动多媒体系统之经济学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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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网上互动多媒体系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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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
互动媒体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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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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