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门大学二零零七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3,798,314.48(澳门币叁佰柒拾玖万捌仟叁佰壹拾肆元肆角捌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
行政长官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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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二零零七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
单位:澳门币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3,798,314.48
总收入
3,798,314.48
开支
经常开支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3,798,314.48
总开支
3,798,314.48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於澳门大学——校董会常设委员会——主席:谢志伟——会员:李沛霖、蔡冠深、王宗发、苏朝晖、姚伟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