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八月十六日第41/99/M号法令第五条及第六条,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确认香港理工大学开办的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家庭本位实务及家庭治疗)课程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利益,并核准该课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规定和条件运作,该附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学生须取得三十学分,包括完成五门必修科目、四门选修科目及综合研究报告,方可获授予硕士学位。 三、学生如取得二十一学分,包括完成五门必修科目及两门选修科目,可选择以学位後文凭学衔毕业。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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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机构名称及总址: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九龙红磡
二、本地合作实体的名称:
澳门理工学院
三、在澳门的教育场所名称及
总址:
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高美士街
四、高等教育课程名称及所颁
授的学位、文凭或证书:
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的学位、文凭或证书:(家庭本位实务及家庭治疗)
硕士学位
五、课程期限:
三年或六个学期
六、课程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学分
精要治疗
必修
3
家庭治疗之演进:结构取向及系统取向
"
3
家庭发展:婚姻、分居、离婚与重组家庭
"
3
社会情境及伦理
"
3
实务研究
"
3
学生须从下列科目中修读其中四门选修科目:
家校合作:理论与实践
选修
3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
"
3
家庭暴力
"
3
管教、亲密关系与家庭
"
3
後现代家庭治疗:女性主义模式及叙事治疗模式
"
3
泛珠三角经济发展与民生
"
3
病态赌博与家庭问题
"
3
论文(综合研究报告)
必修
3
七、开课日期:二零零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