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价费[2009]0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市的管理规定,现就规范和调整本市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对本市现行的综合类医疗服务实行统一项目名称、统一项目内涵、统一编码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今后新增的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关于加强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08]01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适当调整部分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根据规范后的项目,适当归并、调整部分价格标准,保持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基本稳定。附件所列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标准。鼓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务价格。
三、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四、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与标准,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医疗机构擅自设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凡项目内涵中已包含的材料,均不得另行收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综合类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收费明细账单、住院费用一日清等制度。各级价格、卫生、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及价格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标准(元)
说明
11
(一)一般医疗服务
1102
2.诊查费
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
110200001
普通门诊诊查费
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110200001a
一级医院
次
7
110200001b
二级医院
次
10
110200001c
三级医院
次
14
110200001d
磁卡工本费
张
1.5
110200002
专家门诊诊查费
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110200002a
二级医院副主任医师
次
14
110200002b
二级医院主任医师
次
17
110200002c
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
次
17
110200002d
三级医院主任医师
次
20
110200003
急诊诊查费
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24小时急救、急症的诊疗服务
110200003a
二级医院
次
10
110200003b
三级医院
次
14
110200004
急诊观察室诊查费
含诊查、分级护理
门急诊单纯输液病人不得参照收费
110200004a
二级医院
日
20
110200004b
三级医院
日
21
110200005
住院诊查费
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
110200005a
一级医院
日
8
110200005b
二级医院
日
9
110200005c
三级医院
日
10
1103
3.急诊监护费
110300001
急诊监护费
指符合监护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的急诊监护病房;含床位、诊查、分级护理、监护,含各类监护仪器使用及电极、打印纸、拷贝纸、微量泵、输液泵等各种材料
日
200
1104
4.院前急救费
110400001
院前急救费
含出诊、诊查、监护;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
化验、治疗、血液及特殊检查
次
25
1105
5.体检费
含内、外(含皮肤)、妇、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和写总检报告
不另收诊查费
110500001
体检费
110500001a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生平时健康体检
次
2
110500001b
高校、中专、技校招生体检
含化验、影像及特殊检查
次
35
110500001c
一般健康体检
次
10
1106
6.救护车费
仅指急救用车
110600001
救护车费
不含院前急救
救护车计费方法为病人上车救护地点至救治目的地实际行驶公里数计收救护车费
110600001a
救护车使用费
指用车≤3公里
车次
30
用车>3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6元。增加≤0.5公里的,不计费;增加>0.5公里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费
110600001b
救护车等车费
指企事业单位如发生火灾、工伤、压塌、突发事件等,需备用车辆
小时
80
等车费一小时起算,送受伤者至医院的费用另收
1109
9.床位费
110900001
普通病房床位费
含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热水瓶、废品袋(或篓)、大小便器、冷暖气
110900001a
二级医院A等病房
A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2人病房,有独立卫生设施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
日
医院自主确定
110900001b
三级医院A等病房
A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2人病房,有独立卫生设施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
日
医院自主确定
110900001c
二级医院B等病房
B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3人病房,有独立卫生设施
日
37
110900001d
三级医院B等病房
B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3人病房,有独立卫生设施
日
45
110900001e
一级医院C等病房
C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3人病房,无独立卫生设施;4人以上(含4人)病房
日
22
110900001f
二级医院C等病房
C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3人病房,无独立卫生设施;4人以上(含4人)病房
日
32
110900001g
三级医院C等病房
C等病房是指一般病区内的3人病房,无独立卫生设施;4人以上(含4人)病房
日
40
110900001h
一级精神病医院病房
日
15
110900001i
二级精神病医院病房
日
22
110900001j
三级精神病医院病房
日
36
110900001k
精神病康复站
日
6
110900001l
护理医院4人以上病房
日
18
110900001m
护理医院4人病房
日
20
110900001n
护理医院3人病房
日
24
110900001o
护理医院2人病房
需配备电视机、空调等设施
日
34
110900001p
护理医院单人病房
需配备电视机、空调等设施
日
44
110900001q
新生儿床位费
包括婴儿室
日
6
使用暖箱者,不另收床位费
110900002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
日
110900002a
层流洁净病房
指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
日
130
110900002b
层流洁净简易病房
指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的层流洁净间,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包括危重灼伤病房(单人房间)
日
70
危重灼伤病房(单人房间)只适用收治灼伤面积在50%以上的大面积灼伤病人的医院
110900003
监护病房床位费
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施;符合ICU、CCU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相对封闭管理;含监护、床位、诊查、分级护理、抢救,及电极、打印纸、拷贝纸、微量泵、输液泵等各种材料
日
250
1.凡未配备监护仪的病房,一律不得按照执行;2.各类监护仪所具备的检查功能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分解收费
110900005
急诊观察床位费
指符合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的急诊观察床位
日
对提供推车床等简易床位留观的病人减半计收
110900005a
二级医院急诊观察室
日
15
110900005b
三级医院急诊观察室
日
20
1110
10.会诊费
包括营养会诊
院内会诊不收费
111000001
院际会诊
包括院际病理会诊
1.会诊车费和食宿费由邀请会诊的单位或个人支付;2.凡医疗诊断已明确,医院认为不需要邀请院外会诊的病人,而病人家属或单位要求会诊的,其会诊费、会诊用车费和食宿费由病人或单位支付;3.省际会诊费由邀请方与被邀请方商定
111000001a
副主任医师(含)以上
次
100
111000001b
主治医师
次
60
12
(二)一般检查治疗
1201
1.护理费
指护士的技术劳务性服务;含压疮护理、放疗后皮肤护理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等
日
36
120100003
Ⅰ级护理
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生活护理,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等
日
14
120100004
Ⅱ级护理
含需要护士定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检查、用药后反应,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协助病人生活护理,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等
日
12
120100005
Ⅲ级护理
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3次,观察、了解病人一般情况,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等
日
10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含新生儿一般洗浴、脐部残端处理、口腔、皮肤及会阴护理、肛管排气、呼吸道清理、喂养材料费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包括新生儿干预、抚触、药浴、油浴
日
5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含吸痰护理、药物滴入、定时消毒、套管及纱布、材料,包括气管插管护理
日
30
120100011
吸痰护理
含叩背、吸引器、吸痰、材料,不含雾化吸入
次
5
每日最高不超过20元
120100012
造瘘护理
含一般消耗材料
造瘘管(袋)
日
3
120100013
动静脉置管护理
含一般消耗材料
日
5
120100014
一般专项护理
包括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
日
3
120100015
机械辅助排痰
指无力自主排痰的机械振动辅助治疗
日
5
1202
2.抢救费
抢救费按日(24小时)计收。时间计算自抢救实施至抢救撤消为止,不满4小时的按半日计收
120200001
大抢救
指1.成立专门抢救班子;2.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5.专人护理,配合抢救
日
60
120200002
中抢救
指1.成立专门抢救小组;2.医生不离开现场;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会诊;5.专人护理,配合抢救
日
30
120200003
小抢救
指1.专门医生现场抢救病人;2.严密观察记录病情变化;3.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请院内会诊;4.有专门护士配合
日
10
1203
3.氧气吸入
120300001
氧气吸入
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瓶装给氧、氧气创面治疗
120300001a
氧气吸入
小时
2
120300001b
加压给氧
指呼吸机给氧
小时
4
1204
4.注射
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含普通一次性输液、输血、过滤、采血、注射器材及止血、固定、消毒等消耗材料
一次性避光、精密、静脉营养、镇痛输液器材,一次性输液泵、输液泵专用管
120400001
肌肉注射
包括皮下、皮内注射
胰岛素专用注射器、胰岛素笔用针头
次
1
120400002
静脉注射
次
2.5
120400003
心内注射
次
8
120400004
动脉加压注射
次
5
120400006
静脉输液
静脉留置针
向门急诊单纯输液病人提供输液床位的,每次可加收3元
120400006a
静脉输液
含输液躺椅、注药、静脉针留置;包括输血
次
5
120400006b
微量泵输液
含静脉输液;包括输液泵输液
次
6
超过一日按2次计收
120400008
静脉高营养治疗
含配制材料
次
5
120400009
静脉切开置管术
次
30
120400010
静脉穿刺置管术
血管介入导管、导丝、导管鞘,PIU导管
次
30
120400011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
包括深静脉穿刺置管术
中心静脉套件、测压套件
次
100
120400012
动脉穿刺置管术
血管介入导管、导丝、导管鞘
次
60
120400013
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
次
2
1205
5.清创缝合
含一般清创缝合材料;包括术后创口二期缝合术
按Ⅲ类医疗器械注册的可吸收、植入性缝线
不得同时另收换药费
120500001
大清创缝合
次
100
创面在50cm2 以上或伤口在10cm以上、缝合8针以上
120500002
中清创缝合
次
50
创面在30-50cm2 之间或伤口在5-10cm之间、缝合5-7针
120500003
小清创缝合
次
20
创面在30cm2 以下或伤口在5cm以下、缝合4针以下
1206
6.换药
含一般敷料等消耗材料;包括外擦药物治疗
按Ⅲ类医疗器械注册的可吸收性止血、防粘连材料
120600001
特大换药
次
15
创面在50cm2 以上
120600002
大换药
次
10
创面在30-50cm2 之间
120600003
中换药
次
6
创面在10-30cm2 之间
120600004
小换药
次
4
创面在10cm2 以下
1207
7.雾化吸入
120700001
雾化吸入
含材料;包括超声、高压泵、氧气雾化及蒸气雾化吸入及机械通气经呼吸机管道雾化给药
次
5
1208
8.鼻饲管置管
一次性胃管、肠管
120800001
鼻饲管置管
含胃肠营养滴入
120800001a
鼻饲管置管
含材料;包括插胃管
次
15
120800001b
鼻饲
含注食、注药、十二指肠灌注、材料等
日
4
120800002
肠内高营养治疗
指经腹部造瘘置管的胃肠营养治疗;含肠营养配置
一次性肠营养输液器材
次
3
1209
9.胃肠减压
一次性胃管、肠管,一次性引流管(袋)
120900001
胃肠减压
含材料、留置胃管抽胃液及间断减压;包括胃肠引流、胆道引流、负压引流、引流管引流
日
7
1210
10.洗胃
一次性胃管
121000001
洗胃
含材料、插胃管及冲洗
121000001a
洗胃
次
25
121000001b
洗胃机洗胃
次
32
1211
11.物理降温
121100001
一般物理降温
含降温材料;包括酒精擦浴、冰袋等降温方法
次
3
每日最高不超过9元
121100002
特殊物理降温
指使用专用降温设备等方法
小时
1
1212
12.坐浴
121200001
坐浴
含材料
次
3
1213
13.冷热湿敷
121300001
冷热湿敷
含材料
次
3
1214
14.引流管冲洗
一次性引流管(袋)、造瘘管(袋)
121400001
引流管冲洗
包括结肠造瘘冲洗
日
8
更换引流装置每次2元,每人每天最多按2次计价
1215
15.灌肠
121500001
灌肠
含材料;包括一般灌肠、保留灌肠、三通氧气灌肠
次
3
121500002
清洁灌肠
含材料;包括经肛门清洁灌肠及经口全消化道清洁洗肠
次
5
1216
16.导尿
一次性导尿管(袋)
121600001
导尿
指一次性导尿和留置导尿;包括中段尿清洁
次
4
121600002
膀胱冲洗
次
3
每日不超过6元
121600003
持续膀胱冲洗
包括加压持续冲洗
日
8
1217
17.肛管排气
121700001
肛管排气
含材料
次
3
13
(三)社区卫生服务
1306
6.家庭病床
130600002
家庭病床巡诊费
需作其他检查、治疗的,按规定的价格标准计收
130600002a
家庭病床巡诊费
指医生定期上门为病人诊疗;含建立病历、定期查房和病情记录及诊查
次
15
1.同一天须两个及以上科室医生上门者作一次计算;2.对家庭病床病人不再收取出诊费
130600002b
家庭病床上门服务费
指因医疗需要医护人员上门进行各项检查、治疗服务
次
5
兼做多项项目的,上门服务费按一次计收
1307
7.出诊费
须作其他检查治疗的,按规定的价格标准计收
130700001
出诊
指非家庭病房病人有特殊需要,单次出诊进行诊疗、检查、治疗
次
15
不另收诊查费
14
(四)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1401
1.尸体料理
140100001
尸体料理
含尸体常规清洁处理、穿衣及包裹等,不含专业性尸体整容
次
50
尸体料理以死者家属自愿为原则,不愿意接受的不得收费
140100003
尸体存放
日
6
停尸二天(含二天)以内免收
140100004
离体残肢处理
包括死婴处理
次
50
死婴处理减半计收
说明:
1、《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汇编)》中:门急诊收费(11101-11607)、住院费(12101-12803)、体格检查费(13651-13661)、临床营养科(17301-17303),以及13255、13013、13040、17211、17212、17147、17148、17149、13035、13036、13037、13038、13039、13022、13023、13024、13026、13072、13003、26009、20042、20043、13110、13111、13112、13018、13019、13020、13021、13087、13330、14730、14835、13032、13033、14794、13030、13002、13043、13044、13041、13055、13042、13051、13052、13102、13103、13045、13054、13027、13028、13029、13034、婴儿出生证(13211)、补办出生证(13212)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相关内容全部废止。
2、所列情况均不得重复收取门(急)诊诊查费:(1)在同一医院同科门诊挂号当天有效,急诊在首次挂号24小时内有效,但病人中途自行离开医院后再次就诊者除外;(2)在同一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处方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变更处方内容者除外;(3)在同一医院实施一次诊断多次治疗的项目,如:换药、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及输液、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化疗等每疗程内收取一次诊查费;(4)在同一医院内给予预约检查、治疗过程中增加检查内容或治疗过程中配制特殊药物的,如:胃镜加做活检、CT平扫加做增强及加配造影剂等。
3、所列情况均不得收取门(急)诊诊查费:(1)病人单纯取各类化验、病理、医学影像、超声、内窥镜等检查报告;(2)各类体格检查、医生出诊(会诊)、院前急救、预防接种;(3)开展各类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服务;(4)门诊拆线。
4、急诊观察床位费、住院床位费、急诊观察室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急诊监护费、监护病房床位费按日计收,不足半日按半日计收,上午入院按一日计收,下午入院按半日计收,上午出院不计收,下午出院按半日计收。
5、提供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均不得另外收费。
6、精神病人请假出院期间,医院为病人保留床位,可以收取床位费。但收取请假出院期间的床位费最多不得超过7天,病人请假出院期间的其他医疗费用一律停收。
7、分级护理(指特级、Ⅰ、Ⅱ、Ⅲ级护理)及新生儿护理不得重复收费,新生儿特殊护理、气管切开护理和吸痰护理按标准计收。
8、A等病房的床位总数应控制在核定普通床位总数的10%以内;C等病房的床位数不得少于核定普通床位总数的75%;一级医院原则上不设A、B等病房和急诊观察病房。
9、名词释义:项目名称:为中文标准名称,部分项目名称中在括号内列出西文名称或缩写。项目内涵:用于规范项目的服务范围、内容、方式和手段。项目内涵使用“含”、“包括”、“不含”、“指”四个专用名词进行界定:⑴含:用“含”表示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但并不表示仅仅提供列举的内容,这些服务内容不得单独分解收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其中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标准计价。⑵包括: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和不同技术方法,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⑶不含:在“不含”后面所列的服务内容可单独计价。⑷指:用“指”对项目名称进行解释。除外内容:指在本项目中可另行收费的服务、药物、设备和消耗材料等。计价单位:指提供该项目服务时的基本计价方式,其中“次”指每人每次。说明:指本项目在计价时需要特殊说明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