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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和市本级财税三家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来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来政发[2009]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任务为342200万元,其中:国税系统收入任务为187100万元,地税系统收入任务为94500万元,财政系统收入任务为60600万元。 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入任务为156000万元,其中:市国税局收入任务为103550万元,市地税局收入任务为16850万元,市财政局收入任务为35600万元。 请加强财税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确保全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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