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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协会关于启用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徽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检察官协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官协会(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官协会: 为了广泛宣传中国检察官协会的活动,便于协会与中外同行的联系与交流,中国检察官协会于2004年11月向全国检察系统下发了《关于征集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徽的通知》。各级检察官协会(学会)都非常重视,专门发文组织有专长的同志进行创作。截止2005年8月,协会共收到检察系统和专业设计人员提交的36个会徽图案。其中检察系统提供会徽图案的有: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解文禹;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屠春技;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毕家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杨舟;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检察院李志清;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杜之平,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张天奇;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李苹;检察日报社摄影美术部郭山泽等同志。他们对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工作非常关心,为会徽的设计作了很多工作。为此,中国检察官协会对参与协会会徽设计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真诚的谢意。 根据大家对协会会徽图案的寓意和构思,参考了中国法学会和各政法机关社团组织等相似单位的会徽图案,并走访了有关专家。通过认真的筛选和比较,最终确定了两种设计方案呈请协会领导审定,并将这两种设计方案提交高检院党组会议讨论,会议通过了设计方案中,"背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配''检察''汉语拼音的首字母''JC''标志的图案",作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会徽。("协会"会徽附后) 决定启用的协会会徽设计方案是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解文禹;检察日报社摄影美术部郭山泽两位同志的设计图案的组合。他们为"协会"会徽的设计作了大量工作,负出了艰辛的劳动,为检察官协会的建设作出了贡献。为此,中国检察官协会对解文禹、郭山泽两位同志进行通报表扬。

中国检察官协会 二ΟΟ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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