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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年鉴·2009》编纂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9]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年鉴·2009〉编纂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玉林年鉴·2009》编纂方案
一、目的 2009年出版的《玉林年鉴》,将全面、系统、翔实地载录我市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及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果、新信息,为全市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现实依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各行各业的工作提供咨询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提供真实的乡土教材;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和研究玉林提供基本资料;为编修地方志积累翔实可靠的资料,对于宣传玉林,促进玉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性质 《玉林年鉴》是地方综合性年鉴,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直(中直、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编纂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 三、结构 为条目体,分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运用不同等级的标题和不同字号、字体加以区别。 四、内容 包括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三部分。综合情况部分设专文、特载、概况3个专栏。动态信息部分设政治、法制、军事、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工业、农林·水利、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商业贸易、旅游业、会展业·园区经济、民营经济、财政·税务、金融·证券·保险、经济管理与监督、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县(市、区)、人物25个类目。辅助资料部分设大事记、附录、图片专辑、统计资料4个类目。各类目中穿插相关小知识、资料链接、图表及黑白照片。 五、范围 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驻玉各部队、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玉州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福绵管理区等7个县(市、区)及其乡镇(街道),各开发园区,中直、区直驻玉有关单位为记述范围。 六、记述时间 本年鉴主要载录2008年度玉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七、行文规范 (一)文体。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述而不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概念要准确,数据要可靠(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信息要密集,事以类从,一事一条,逐条记述。 (二)文风。要严谨、朴实、简洁、流畅、精炼。力戒大话、空话、套话,含糊语句,教诲式、命令式文句,华丽辞藻和感情色彩强烈的语句,商品广告语言,以维护年鉴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使用文字、称谓、标点、数字、计量均按国家有关规定。 八、选材重点 (一)要把握好指导思想。《玉林年鉴》是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权威性出版物,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市各行各业活动的真实记录,应当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注意涉外和保密,不收录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情况、资料信息。 (二)要抓住工作中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和主要成果来记述,以反映2008年事物的基本面貌。 (三)要着重反映新情况、新成就、新典型、新特点和新问题。 (四)要选编具有方向性、启发性、代表性及推广价值的事物。 (五)要善于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失误。 九、编印发行 《玉林年鉴·2009》编印发行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编写稿件。各单位要以“《玉林年鉴·2009》条目框架、基本选题和撰稿分工”(见附件2)为依据,拟定本单位的具体编写条目,于2009年2月27日前报送《玉林年鉴》编辑部审定(同时报编写小组成员名单)。《玉林年鉴》编辑部审定后,于2009年3月16日前反馈给各单位年鉴编写小组进行编写。一个条目300~500字,综合性条目一般500~2000字。各单位年鉴编写小组业务上受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和《玉林年鉴》编辑部的指导。 (二)交稿时间。为提高综合年鉴的时效性,做到当年编写、当年出版、当年利用,各单位年鉴编写小组务必在2009年4月15日前将稿件写好,经严格校核,确保资料(史实、文字、数据、领导名录、照片等)准确无误,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将纸质稿件(附电子文档)、相关图片(1~2张),以及1份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玉林年鉴》编辑部。《玉林年鉴》是我市重要的精神财富,编写《玉林年鉴》是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成立编写小组和落实编写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撰稿任务。 (三)编辑总纂。《玉林年鉴》编辑部将稿件进行编辑及总纂,形成送审稿,上报玉林市地方志编委会审查验收。 (四)审定出版。年鉴稿件经玉林市地方志编委会审定后,送交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五)版本。《玉林年鉴·2009》为大16开精装本,硬壳150克铜版纸烫亚胶。 (六)制作《玉林年鉴·2009》电子光盘,为中国年鉴资源全文数据库核心年鉴。 (七)《玉林年鉴·2009》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在全市统一发行,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到《玉林年鉴》编辑部(设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购书。 十、经费 (一)收集资料形成初稿及打印上报稿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二)稿件初审、编辑、总纂、评审、验收出书、稿酬等项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十一、征刊 《玉林年鉴·2009》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委托香港经济导报社、广西图书进出口公司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发行),是一种很好的宣传载体。为推介玉林市,宣传各行各业新成就,《玉林年鉴·2009》刊登专文、图片专辑、单位选介等,其中,专文、图片专辑通过彩色照片和文字,介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业绩与成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为《玉林年鉴·2009》组织和提供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相关彩色照片及文字。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踊跃认刊。其征刊费用的开支,企业可列入成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可在行政业务费或预算外收入中开支。《玉林年鉴》编辑部设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833353,电子信箱:ylnj2009@163.com,地址: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3号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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