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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电工会国家邮政委员会关于中国邮电工会天津市邮政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国家邮政工会

【发文字号】 邮工[2005]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邮电工会天津市邮政委员会: 邮工[2005]35号文收悉。同意中国邮电工会天津市邮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天津市邮政工会二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同意刘琮怡同志为主席,鞠梅君同志为副主席;同意鞠梅君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陈国宝同志为副主任。 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均为五年,委员实行替补制。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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