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成员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马雄光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和协调市监察局、审计局、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驻外机构、外事侨务、接待和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第一秘书科。 岑小华 副秘书长 负责市博览事务局工作。 吴瑞武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市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倪 萍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品药品检验所。 协助副市长联系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红十字会、玉林日报社和玉林师院。 分管办公室第三秘书科。 吴玉棋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博览事务局、接待办公室、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玉柴工业园、市政府驻外机构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务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协助副市长分管和协调国家统计局玉林调查队和金融、税务、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分管市政府督查、办公室行政后勤工作。 分管办公室第六秘书科、行政后勤科、政府督查室。 李 旭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渔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粮食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库移民局、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办公室.协助副市长分管和协调气象、水文等有关工作。 分管办公室第六秘书科、市调处办。 陈家勋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副市长分管经委(中小企业局)、交通局、交通战备办、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招商促进局、二轻工业联社、玉林经济开发区、恒通公司、物资公司。协助副市长分管和协调工商行政、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贸促会、公路、铁路、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盐务、石油、邮政、通信、电力、无线电等有关工作。协助副市长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公室。协助副市长分管和协调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协助副市长联系驻玉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 负责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分管办公室第五秘书科、第八秘书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廖 哲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旅游局、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地震局、老龄办公室、残联、档案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助副市长联系市科协、社科联、侨联。 分管办公室第四秘书科。 陈昭祺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建规委(规划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市容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改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部湾经济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分管办公室第七秘书科。 李锦第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市长助理分管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和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办文、政工人事、信息调研、综合材料工作。 分管办公室文电科、综合科、信息调研科、政工人事科。 郭 晋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市方志办工作。 协助秘书长做好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等具体事务。 协管办公室第一秘书科。 温 彪 副秘书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协管相关维稳工作。 卢祖玉 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副市长管理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事务办公室、两岸农业合作研究院。 负责办公室纪律检查工作。 分管办公室监察室(第九秘书科)。 唐 胜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协助陈家勋副秘书长具体联系协调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安全局、驻玉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等方面工作。 协管办公室第八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