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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下发《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文字号】 长爱卫发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现将《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009年是我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第一年,健康教育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全体市民的健康水平为重要举措,认真贯彻国家和吉林省对健康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大宣传,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传播活动,通过大力倡导健康理念,逐步推进健康策略,落实相关措施,把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工作任务 各城区、开发区及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社区、中小学、医院、公共场所、工厂等行业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工作。要结合全市开展的“健康长春行动”,采取科学有效的健康促进手段,帮助群众树立牢固的健康意识,掌握基本健康知识,防病方法,为全市准备开展的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打好基础。 (一)街道、社区健康教育 1、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各街道、社区的健康教育网络要全方位覆盖,健康教育工作有近期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记录详细,并有影像资料存档,各种档案资料要规范化。 2、各社区图书室要有健康教育刊物、资料等多种健康宣传资料;每个社区要有两块以上固定规范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每户居民有两种以上卫生常识书籍;要充分利用社区各种宣传设施、活动场所,组织居民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活动。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 3、要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健康教育(促进)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相配合,以讲座、知识竞赛、培训为主要形式,对社区内重点人群开展通俗易懂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传播活动,有效利用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对社区居民开展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心理疾病防治等知识宣传,教育居民不断提高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卫生法规。 4、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居民健康情况调查,建立档案,做到内容详细、数字准确。 5、进一步开展无吸烟单位、无吸烟家庭评比活动。要求各种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二)中小学校健康教育 1、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各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做到有专职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各种健康教育资料齐全,并做到管理规范。 2、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实施中、小学健康行为实际操作项目。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讲座、卫生知识竞赛、心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播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90%。 3、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要利用多种传播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健康素质。做到各种资料齐全规范,健康教育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4、继续开展无吸烟学校评比活动,无吸烟学校数量要逐年增加,各种控烟材料做到齐全规范,符合要求。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学生能远离烟草,从而使青少年吸烟率下降。 5、学校健康教育以学生为主要对象,要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控制吸烟、开展健康促进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同时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进行必要的卫生知识教育。 6、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要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数量逐年增加。 (三)医院健康教育 1、各级医院要把健康教育作为现代医学组成部分纳入业务发展规划,要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和人员,有必要的资金设备,健康教育工作要做到院、科、病室三级网络管理,并纳入医院评比、奖惩考核活动中,各种档案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2、门诊、病房要针对各自特点,设置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做到有健康咨询,有健康教育处方,经常向患者及其家属开展面对面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病人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 3、各医院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记录,有考核,有影像资料,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必要的宣传设备、材料,宣传阵地,有专人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培训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照片、宣传资料等材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5、认真做好医院控烟工作,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要充分利用医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优势,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吸烟对人体的危害,医务人员要做控烟的表率,全市的无吸烟医院数量要逐年增加,各医院控烟材料要齐全规范。 6、全市各级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的有特点。要做强一批综合性医院,做精一批特色医院,培育一批民营医院,让各级医院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在全市开展的健康长春行动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四)公共场所健康教育 1、各类公共场所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有领导分管,各项与健康教育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档案材料齐全规范,有开展工作必要的设备和宣传材料。 2、设置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商场等窗口单位要经常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卫生法规、吸烟有害健康等常识。 3、要加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培训要有记录,试卷、教案及影像资料,培训率要达到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8%,卫生行为形成率达95%以上。 4、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认真抓好新建公共场所如影剧院、商场、工厂、医院等重点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并达到规范要求。 5、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长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做到有禁烟组织机构、制度、措施,设明显的禁烟标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证券交易场所、室内市场、网吧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积极营造空气清新、健康的环境。各公共场所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内容和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积极参与到无吸烟单位评比活动中来。公共交通、客运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六部委《关于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通知》,切实做好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禁烟工作。 (五)工矿企业健康教育 1、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做到有领导分管,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开展各项活动有记录。要完善工人劳动保护制度与措施,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为工人创造健康的工作环境。 2、各企业要在厂区、车间设立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要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工人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防治、营养卫生、吸烟有害健康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进行卫生和环保知识培训和考核,职工相关卫生知晓率不低于85%。 (六)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 1、机关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要在社会文明和卫生保健事业中起表率作用,要利用多种渠道向职工传播卫生保健常识和技能,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要达到85%以上。 2、各单位要利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采用卫生知识竞赛、文体活动、开办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使职工能逐步了解和掌握健康保健知识,不断提高身体健康水平。 3、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到有禁烟机构,制度措施健全。会议室要设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准设有烟具,并禁止吸烟。 4、各级机关要制定机关干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组织各级机关干部,率先参与全市开展的健康行动计划。 (七)控烟健康教育 1、进一步在全市开展无吸烟单位评比活动,要利用多种途径宣传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认真做好控烟工作。各城区要做好无吸烟单位的申报、检查、评比工作,合格后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对各城区上报的无吸烟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要完全控制城区各类烟草广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做到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2、结合控烟在全市开展建设健康单位活动,机关、医院、学校要起到带头引导作用。政府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要做到90%不吸烟。以健康机关、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带动企业、社区、家庭积极参与,使市民的生活更加健康。 3、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到2010年全市90%的医院、中小学校成为无烟场所。 (八)农村健康教育 1、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变化,以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及行为养成为目的,帮助广大农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各级爱卫会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农村乡镇健康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改水、改厕、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屯工作,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3、各乡镇(村)要利用农村健康教育学校,以电视、卫生报刊、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防治知识及妇幼保健、饮用水卫生、粪尿分集式厕所的建造意义和使用方法等各种卫生常识,农村健康教育普及率要达到90%。 4、各乡镇健康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各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单位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种材料齐全规范,达到规定要求。 5、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特别是健康教育指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好农村健康教育活动,要以各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科普知识及各种宣传材料。要不断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工作,普及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九)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传播科学卫生知识 各新闻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年度宣传计划,长春日报、长春晚报要坚持设健康教育专栏,每周一期。长春人民广播电台、长春电视台的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播出两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等传播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健康知识的传播手段,使健康知识能更好的渗透和融入到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同时要制作多种形式的卫生公益广告播放。在全市大型卫生宣传活动中,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十)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 各级爱卫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搞好社会卫生宣传活动,要在各卫生日及全市大型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宣传、健康咨询活动,结合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美丽和谐长春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的社会宣传,使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素质和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卫生法规,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二、保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健康教育工作当作大事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为特点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配置必要的宣教设备和资料,保证各项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2、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对重点行业、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教育工作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使其尽快达到规定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一只专业化健康教育队伍。不断提高健教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充分发挥业务指导的作用,同时要定期培训基层单位、重点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3、各县(市)、区爱卫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乡镇要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在巩固健康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传播健康知识,指导市民掌握科学的保健知识和技能,要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程度,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与到建设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来。 5、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自管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居民、中小学生、政府公务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医务人员、病人的卫生知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要求,并积极参与到“健康长春行动”活动中去,同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主要街路及出入城口设立的宣传栏、宣传橱窗、广告牌宣传各种卫生法规、健康常识。市容环卫局、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清除城区内、室内外各种烟草广告工作。 6、在今年工作的中,市爱卫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城区、各部门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各城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即将开展的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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