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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E章 1992年废物处置条例(适用范围)公告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第354章第38条) (本为1992年第369号法律公告)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第38条,本人指定1992年11月18日为第11及16条适用于下述化学废物或就下述化学废物而适用的日期∶其本身乃是或含有石棉、多氯联苯或带固体制革废物的铬的化学废物。此外,又根据上述条例第38条,本人指定上述日期为第17条适用于下述化学废物或就下述化学废物而适用的日期∶其本身乃是或含有石棉或多氯联苯的化学废物。 (1992年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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