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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旅[2009]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国际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确保导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计划组织开展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凡2008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证(IC卡)的本市导游人员均需参加年审。全市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由市旅游局统一部署,分培训考试和审核验证两部分开展。 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经市旅游局同意可组织实施各自辖区内国内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所属导游人员的年审相关工作;计划实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应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执行。 市旅游局委托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年审培训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市旅游行业协会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分别办理本市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及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导游人员年审考核验证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具体工作。 二、培训考试工作 培训与管理相结合,先培训考试后审核验证,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年审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审核验证工作 考核的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有无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投诉等情况。 考评结果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通过年审的,年审信息将输入导游证(IC卡),该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到期后,经参加培训整改并通过办理年审后方可重新从事导游工作。 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录用。 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其考评结果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 本市导游人员实施年审考核验证的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应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做好导游人员的年审申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职办证人员负责年审资料的收集及报送等工作;专职办证人员应持部门或单位介绍信分别向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交送已输入年审培训合格信息的“上海市导游年审培训信息卡”、导游证(IC卡)、《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和《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导游服务机构使用)等凭证材料。为减少导游证(IC卡)在办理过程中的积压时间,各单位可分多次送交,分批及时办理。 四、联系方式 1、培训考试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考核部 联系人:刘纯联系电话:61322153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2、审核验证 市旅游行业协会国际、国内旅行社分会受理审核验证资料的工作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4:30;市旅游局办理审证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国际旅行社及其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审核验证资料受理地址: 中山西路2525号华亭宾馆2号楼415室 联系人:胡海荣、徐可儿 联系电话:64391818-2415、2417 国内旅行社及各区县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审核验证资料受理地址: 金陵东路2号507室 联系人:秦安宜 联系电话:63391539 63391557 请各区县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内的国内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二月六日
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姓名 导游证号 IC卡号 所在旅行社或服务机构 合同期 年月日 -- 年月日 个人年度执导记录 (可另附页) 培训记录 (时间、地点、内容等) 旅行社考核 (含本人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有否违规行为,参加培训等情况考核) 旅行社意见:(签章) □ 通过年审 □ 暂缓通过年审 区县旅游局意见:(签章) □ 通过年审 □ 暂缓通过年审 市旅游局意见:(签章) □通过年审 □ □ 暂缓通过年审 □不予通过年审 上海市旅游局制 附件2
关于2009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培训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本市导游人员 二、培训主题 迎接2010上海世博会“世博知识”专题培训 三、培训教材 《世博,让我们做得更好---上海旅游行业迎世博员工读本》 四、培训方式 1、围绕《世博,让我们做得更好---上海旅游行业迎世博员工读本》教材,广泛开展自学; 2、通过“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www.shtourhr.gov.cn),开展网上学习(网上世博知识学习、练习题下载、在线学习自测等); 3、各区县和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世博知识专题讲座和辅导培训; 4、组织特级、高级导游员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世博知识专题讲座; 5、组织全市导游员年审统一考试(中级、初级导游员); 6、其他形式培训。 五、组织方式 1、报名方式。3月9日-3月15日,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至报名点集体办理年审培训报名手续,领取培训教材; 2、报名点及考点设立。全市报名点与考点设立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远郊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国际旅行社经批准后,可设立基层报名点并办理辖区和单位的导游年审培训报名手续;远郊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经批准后,可设立基层考点并实施辖区导游年审培训考试; 3、报名材料。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须递交“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表)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参加年审培训且尚未办理信息卡的导游、遗失信息卡的导游须登录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在网上填写并打印“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登记表”,持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的登记表、导游证(IC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报名照两张(背后署名)及信息卡制卡费(15元/张)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办理制卡手续,并同时办理报名手续; 4、考试安排。6月12日(周五)、6月13日(周六)、6月19日(周五)、6月20日(周六),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分批实施导游年审培训考试;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县经批准可实施辖区内导游的年审培训考试; 5、考试场次选择。各单位可在报名的同时将所选考试场次填写在“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报名汇总表”中,完成考试场次选择;报名时不能确定,可在5月14日之前在网上选择场次(具体场次安排见“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通知,如所选场次已满,请选择其他场次)。到期仍未能确定,其考试场次由“导游年审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分配。导游可在网上查询参加考试的场次,考试场次一经确定不可更改; 6、专题讲座。本市特级、高级导游于4月15日(周三)14:00时,携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专题讲座; 7、培训费用。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所需报名费、培训教材费、考试费由上海市旅游局承担。补考导游的补考费(30元/人次)自理; 8、报名点及考点申请。相关单位须于2月25日前向上海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提出设立报名点或考点的书面申请(联系人:刘镇,联系电话23115556),经批准设立的报名点和考点名单于3月4日前在“上海旅游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9、联系方式。市旅游局委托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年审培训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联系人:刘纯;联系电话:61322153;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附:
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报名汇总表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序号 信息卡号 姓名 等级 考试场次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1、“信息卡号”为“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信息卡”的6位数号码; 2、首次参加考试需加盖旅行社或人事部门公章,补考只需填写该表格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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