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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加强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的贸易与合作,提升境外展会层次,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伊犁州将于2009年5月中旬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举办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为保障展览会顺利进行,现将《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展览会圆满成功。

二○○九年二月六日
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总体方案
一、背景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重工业基础雄厚,石油天然气矿产等自然资源丰富。近年来,哈国经济发展迅速,大力发展制造业、农业、交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对我国机械产品、车辆、农机、建材等商品进口需求旺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08年哈萨克斯坦GDP增长将达5%,2009年哈萨克斯坦将率先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经济增长速度将略高于2008年。 二、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 展会内容:机械产品、设备、车辆、农机、五金、工具、建材产品、照明电器及灯具、卫浴及厨房设施、门窗、家装产品、家电、家具、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等。 布展时间:2009年5月9日-12日(4天)。 展览时间:2009年5月13日-16日(4天)。 撤展时间:2009年5月16日13:00-18:00,5月17日全天(1天半)。 展会地点: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9A,9B,9C馆)。 三、办展机构 主办单位:伊犁州人民政府、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自治区外经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合作主办单位:自治区边贸局、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哈萨克斯坦国家工商会、阿拉木图中国机电产品展示中心。 四、伊犁州交易团组成人员 团长:(待定) 副团长:(待定) 秘书长:张骏飞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阿德勒别克 州外经贸局党组书记 许承志 州外经贸局局长 成员:王雷 州外经贸局副局长 热夏提 州外经贸局副局长 州外办、公安局,伊宁海关、霍尔果斯海关、都拉塔海关,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霍尔果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霍尔果斯边检站、都拉塔边检站各一名领导。 五、收费标准和展位装搭 (一)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费(3×3平方米):22000元人民币/个 室内光地:215欧元/平方米 室外净光地:215欧元/平方米 说明: (1)伊犁州交易团承担展厅公共布展费用。 (2)光地摊位搭建、展位特装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2.参展人员收费标准 伙食费:50美元×10天=500美元/人 住宿费:100美元×10天=1000美元/人 交通费:100美元/人(伊宁市--阿拉木图市--伊宁市) 小计:1600美元/人(合人民币11200元) 说明: (1)伊犁州交易团承担交易团组织机构成员费用,其他参展单位费用自理。 (2)每个展位不超过2人。 (3)展位费中含每个摊位2人的境外邀请和签证注册号办理费、参展企业会刊登录费(包括企业中俄文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等)。 3.展品通关费:每个展位按照每立方展品240美元(合人民币1680元)缴纳展品通关费。 4.护照及境内签证费:护照680元/本,境内签证费1070元/人。 说明:代表团成员护照和签证费由州外经贸局承担,其他参展单位、各县市、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和签证费自理。 (二)展位配置和装搭 1.室内标准展位基本配置包括:3块立板、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低柜、2个层板、2个射灯、1个垃圾桶、地毯、楣板(角摊位包括2-4块楣板)、1箱水(12支)。 2.租用室内光地,由参展企业自行特装。每个企业配置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1箱水(12支)。特装高度不应超过5米。 3.室外净光地与室外展览面积按1:4计。租用室外光地,每个企业配备1张洽谈桌、4把椅子、1个太阳伞、一个企业标识易拉宝、1个垃圾桶、1箱水(12支)。 六、参展要求 (一)报名事宜。参展单位和企业务必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参展人员及展位申请表》、《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展品登记表》、《会刊登记表》、护照复印件、参展企业会刊登录材料等报自治州外经贸局。 (二)交费期限。参展单位和企业于2009年3月10日前,以转帐、汇款等形式支付参展费用。 收款单位:新疆边境贸易协调会驻伊犁办事处 账号:3006022109024977470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分理处 联 系 人:再娜 电话:0999-80239058033079 (三)相关事项 1.展会宣传推广和邀请客商工作:由主办单位通过电视报刊杂志、中亚国家贸易和行业机构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直接邀请等形式对展会进行推广宣传和邀请客商。 2.招展工作:邀请有关省、市、自治区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等组织企业参加展览会。 3.外事手续:有外事机构的县市可自行办理护照。其他参展单位、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由州外经贸局统一办理(因私护照自行办理)。外地参展人员护照在身份证办理地公安部门或外事部门办理。(1)办理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时,提交的材料有:公务员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企业人员填写《企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份;2寸白底免冠彩色护照照片4张(有护照的交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挂职干部需要州组织部任职通知复印件;外地在本地投资或就业的人员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暂住证等。(2)其他持伊犁本地身份证参展人员如通过州公安局、县公安局外事办办理因私护照,提交材料有:州人民政府通知,2寸白底免冠彩色护照照片8张,本企业派遣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4.展品组织及通关:(1)参展单位和企业提供的展品必须符合出口商品要求,与《展品登记表》相符。一个展位1立方米将加收通关费。展品在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2179号雄风塑业图勒帕尔外贸有限公司仓库集中前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由参展单位自理。(2)州外经贸局指定报关企业按出口贸易办理展品通关手续,展品不再回运。展品由参展商在展览会上销售或作其他处理。鉴于展品品种多、金额小,展品结关后不办理退税手续。(3)汽车、大中型机械设备等展品由州外经贸局协助参展企业通关,其通关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4)展品通关由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协助,并与哈国海关、商检部门联系和沟通。 5.人员通关:由边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协助,并与哈国边检、海关、商检联系和沟通。 6.人员体检:参展人员必须在5月8日前在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国人员体检中心进行出国前身体检查。参展人员需提交护照复印件、1-2寸照片4张用于卫检,卫检费用自理。伊犁片人员卫检单位:州出国人员体检中心,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3巷内(州公安局旁),外地人员也可在伊犁卫检。 7.其他:(1)伊犁州交易团统一安排食宿、交通、通关等事宜。5月10日报到当日和国外展会期间人员的食宿、交通等由交易团统一安排。(2)会期需要外语翻译人员(有偿服务)的应提前报州外经贸局,以便展会服务中心早作安排。(3)个人零用费自理,既可带美元,也可带人民币(在哈国可自由兑换)。自带茶杯、洗漱用具和拖鞋。体积小、数量少、重量轻的展品可随身携带。对做背版的单位和企业要带好宽胶带、剪刀、刀子和胶水等用具。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州外经贸局 展会咨询:于国华(0999)802404513999391731 田晓凤(0999)804255913579738816 报名联系人:玛依努尔 木汗 张皓 海拉提 电话:0999-8022146 电 子 邮 箱:mw1813@126.com 会刊联系人:张皓 (0999)8022146 电 子 邮 箱:ylzwjmjz@163.com 展品联系人:余东林(0999)802219913999396023 电 子 邮 箱:ydlm520@sina.com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经贸大厦6、7、12楼 传真:(0999)8026964 附件:1.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摊位分配方案 2.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日程安排表 3.办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证信息表 4.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参展人员及展位申请表(样表) 5.会刊登记表(样表) 6.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展品登记表(样表) 附件1 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摊位分配方案 一、州本级17个展位:州经贸委10个,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旅游局、供销社、乡镇企业局、粮食局各1个。 二、州直各县市30个展位:奎屯市、伊宁市和霍尔果斯口岸各4个,霍城县和新源县各3个,伊宁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尼勒克县和巩留县各2个展位。 三、州直外贸企业30个。 四、江苏代表团20个。 以上合计展位97个。 注:室外展位按照企业申报情况确定。 附件2 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日程安排表 2月6日 州人民政府召开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动员大会。 2月25日前上报参展人员名单和确认参展摊位,上报参展商品清单、会刊资料。 3月10日前各参展单位上缴参展费用,以便认购摊位和办理护照。 3月14日前完成参展人员申办护照准备工作。 3月15日-25日州外办前往乌市办理护照。 3月31日前参展人员名单及护照上报商务部,办理邀请签证。 4月1日前 前往哈国落实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等,与哈国海关、商检、卫检、边检洽谈人货通关事宜。 4月15日州外办前往哈国驻乌鲁木齐领事处办理参展人员入境签证手续。 4月20日-25日进行展品集中。 4月27日-30日进行展品的报关、报检。展品启运至阿拉木图。 5月4日-8日参展人员进行出境体检。 5月10日18:00全体参展人员在友谊宾馆报到集中。在友谊宾馆对参展人员进行外事、安全教育。 国外 5月11日8:30全体参展人员出境。 5月12日 进行布展。 5月13日-16日 进行展销洽谈。 5月16日下午至17日 撤展。 5月18日 参展人员返回国内。 抄送: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商务参赞处,自治区外经贸厅、中国贸促会新疆分会、自治区边境贸易管理局,州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州纪委办公室,州法院、检察院,伊宁海关、霍尔果斯海关、都拉塔海关,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霍尔果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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