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承批公司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引入名为 “Q扑克”的幸运博彩新方式而作出的阐述; 考虑到博彩监察协调局的赞同意见及其对於施行上述博彩规则而作出的建议书;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分别根据第16/2001号法律第三条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 一、许可承批公司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名为 “Q扑克”的幸运博彩。 二、核准载於附件内《“Q扑克”法定规章》,此规章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的组成部份。 三、本对外规范性批示自公布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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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扑克”法定规章
第一条
用具
“Q扑克”用具包括:
(一)一副共五十二张的纸牌;
(二)一个派牌盒和一张作割牌之用的白咭;
(三)一部洗牌机。
第二条
门数
一、每张台证设有坐位八门或八门以上,当中包括庄荷的在内。
二、台证上博彩者的每一门均划有两格供下注之用:靠近庄荷的一格为下注於“多宝”之用,而最外一格为下注於“与庄荷博彩”之用。
第三条
开始程序
洗牌方法分为两种:
(一)庄荷用手洗牌,用白咭割牌,然後将白咭放在牌底,再将整副纸牌放入派牌盒内;
(二)庄荷利用洗牌机进行机械式洗牌,无须割牌。
第四条
纸牌点数
纸牌点数依下列标准由大至小顺序如下:
(一)纸牌花色:黑桃、红心、梅花、钻石;
(二)牌面点数:A、K、Q、J、10、9、8、7、6、5、4、3、2;
(三)形成「顺」时:“A、K、Q”、“K、Q、J”、“Q、J、10”、“J、10、9”、“10、9、8”、“9、8、7”、“8、7、6”、“7、6、5”、“6、5、4”、“5、4、3”、“4、3、2”、“A、2、3”。
第五条
投注瓣数
一、博彩者可选择以下瓣数投注:
(一)“多宝”;
(二)“与庄荷博彩”。
二、博彩者下注时可选择作单式投注,或可选择从上款投注瓣数中作组合式投注。
第六条
投注程序
博彩者须循以下程序投注:
(一)可投注一门或多门且得与其他博彩者作同门投注;
(二)牌局中,派出第一张牌後不接受下注;
(三)坐位博彩者方可持牌,持牌时不得离开博彩桌;
(四)完成上述各项的程序後,进行牌局定胜负。
第七条
派牌
派牌方法如下:
(一)庄荷用派牌盒时,由左至右顺时针方向派牌,牌面向下,有投注的每门轮流每次派一张,庄荷最後获牌,直至每门各获派三张牌为止;
(二)庄荷用洗牌机时,牌张同样由左至右派发,有投注的每门一次派三张牌,牌面向下,庄荷最後获牌。
第八条
纸牌组合之大小
博彩组合由大至小顺序如下:
(一)“同花顺”:三张花色相同且顺序的牌。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同花顺”,以各牌点数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各牌点数相同,则持花色较大者胜;
(二)“三条”:三张点数相同的牌。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三条”,则以持点数较大者胜;
(三)“顺”:三张顺序而花色不同的牌(例如:6、7、8)。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顺”,先以各牌点数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各牌点数相同,则持花色较大者胜;
(四)“同花”:三张花色相同而不顺序的牌(例如:10、7、5)。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同花」,以三张牌中点数最大的一张定出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点数相同则以次大点数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此类推直至定出胜负;如各牌点数均相同,则持花色较大者胜;
(五)“一对”:两张点数相同的牌配一张散牌(例如:9、9、5)。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一对”,以对子的点数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点数相同,则以散牌的点数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散牌点数亦相同,则以散牌的花色定胜负,持花色较大者胜;
(六)“三张散牌”:三张不成“顺”、不成“同花”亦不成“一对”的牌。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三张散牌”,以点数最大的一张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点数相同,则以次大点数的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此类推直至定出胜负;如散牌点数均相同,则以点数较大一张牌之花色定胜负,持花色较大者胜。
第九条
牌局程序及彩金
展开牌局程序规则为:
(一) 博彩者开牌後,庄荷检查博彩者下注於“多宝”之输赢;持“三张散牌”者输掉“多宝”;
(二) “多宝”赔彩完成後,博彩者可决定“与庄荷博彩”与否;
(三) 如不跟随庄荷,则博彩者输掉其所作投注金额的一半;博彩者须在庄荷纸牌被掀开前作出决定,一经决定不得废止;
(四) 庄荷的一门持Q散牌或Q散牌以上之组合点数方可跟其他博彩者进行牌局;
(五) 如庄荷一门持牌之组合点数少於Q散牌,则博彩者获得投注金额的一半;
(六) 如庄荷符合(四)项的规定,而其牌张的组合点数大於博彩者,则庄荷收去博彩者的投注;
(七) 如庄荷得与博彩者进行博彩,但庄荷持牌的组合点数少於博彩者,则按以下派彩表赔彩予胜出的博彩者:
(1)“同花顺”:一赔三;
(2)“三条”:一赔二;
(3)“顺”:二赔三;
(4)其它:一赔一。
第十条
“多宝”赔彩
“多宝”投注瓣数胜出的投注按以下派彩表赔彩:
(一)“同花顺”:一赔四十;
(二)“三条”: 一赔三十;
(三)“顺”:一赔六;
(四)“同花”: 一赔四;
(五)“对子”: 一赔一。
第十一条
不当情事
遇纸牌摆放不当情况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牌局中派牌顺序不正确、向一门派出的牌数有异,该局作无效,投注亦作废,此时应重新开始牌局并重新派牌;
(二)如派牌时错误地阳开一张或多张牌,该局维持有效并如常进行投注及牌局;
(三)如错误地阳开庄荷的一张牌,则该局无效,投注亦作废;
(四)如错误地派牌给没有作出任何投注的一门,该门视作无效并如常进行牌局;
(五)如派牌过程中洗牌机失灵,该局作废,此时须另更换洗牌机或改用派牌盒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