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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D章 指明有限制牌照银行词语的公告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第155章第97(6)条) [1990年10月19日] (本为1990年第330号法律公告) 第155D章 第1条引称 本公告可引称为《指明有限制牌照银行词语的公告》。 第155D章 第2条指明词语 就《银行业条例》第97(3)条而言,以下的词语及其任何英文派生词,或其任何语文的译文,均属指明词语─ “私人银行”或“private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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