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在澳门经营幸运博彩的承批公司及转承批公司为了更新经十月四日第169/75/M号训令核准,後经二月二十二日第48/86/M号训令、十一月四日第274/96/M号训令,以及第70/2000号行政命令修改的幸运博彩《百家乐博彩法定规例》而作出的阐述; 考虑到博彩监察协调局的建议;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6/2001号法律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 一、核准载於附件内《百家乐法定规章》,此规章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废止十月四日第169/75/M号训令,以及二月二十二日第48/86/M号训令、十一月四日第274/96/M号训令及第70/2000号行政命令的修改,并按照第16/2001号法律第五十五条(四)项、(十七)项、(三十七)项及(四十)项之约束,将之改为对外规范性批示。 三、本对外规范性批示自公布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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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乐法定规章
第一条
用具
百家乐用具包括:
(一)六副牌至十二副牌,每副五十二张;
(二)一个派牌盒(“牌靴”)及一张或多张作割牌之用的纸牌;
(三)一部自动洗派牌机;
(四)一部洗牌机;
(五)一张博彩台,台上设有一张或两张台证及七个或多於七个座位。
第二条
开始投注
一、开始时,庄荷先将牌洗匀,再由一位博彩者割牌或庄荷本人割牌,将白咭插入尾端最少约十二张牌之上,再将整套已洗匀的纸牌放入派牌盒(“牌靴”)内,牌面全部向下,然後庄荷按用牌多少副,销去同数目之牌张,亦可选择由第一张牌的牌面点数决定应销去多少张牌方开始派牌。
二、场方可於每次使用一个派牌盒(“牌靴”)来开始派牌时进行示范,但最多只能开出示范三局。
三、如使用自动洗派牌机则牌张放入仪器後直接发牌而无须经过第一款规定之程序。
第三条
最後一局
一、牌派至白咭牌时,乃最後一局或只可多进行一局。将白咭取出後,待该局完毕,重新洗牌。牌张如有污损,应更换一套新牌。
二、在不妨碍上一款之规定下,场方保留在任何一局完结後更换派牌盒(“牌靴”)。
第四条
阳反牌
牌局中途出自派牌盒(“牌靴”)或自动洗派牌机之牌张偶有阳反,阳反之牌及该局之投注仍然有效,牌局继续进行。
第五条
纸牌点数
纸牌的点数按照下列标准:
(一)人形纸牌,10及合计十点者,俱作零点。
(二)其余的则照牌面点数计算,而牌面9点者为最大点数纸牌。
第六条
家数
只限两家参与博彩:
(一)“庄”家;
(二)“闲”家。
第七条
派牌
一、开始时,从“闲”家起以交替形式一次一张地派,每家派发两张纸牌,闲家先开牌。
二、使用自动洗派牌机时,派发予闲家及庄家之牌张牌面必须朝上,每局结束後,牌张必须放回洗派牌机内。
第八条
销牌
除第二条规定程序外,场方保留於每局开始时是否销去派牌盒(“牌靴”)上的纸牌的权利。
第九条
增牌
每家只限增牌一张,先派“闲家”。增牌与否,必须根据下列规则:
(一)“闲家”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增牌:两牌合计1、2、3、4、5或10点。
(二)“闲家”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增牌:两牌合计6、7或8、9点,或“庄家”两牌合计8、9点例牌。
(三)“庄家”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增牌:
(1)两牌合计为1、2或10点时,不论“闲家”增得何牌;
(2)两牌合计为3点时,而“闲家”所增之牌是1、2、3、4、5、6、7、9或10点;
(3)两牌合计为4点时,而“闲家”所增之牌是2、3、4、5、6或7点;
(4)两牌合计为5点时,而“闲家”所增之牌是4、5、6或7点;
(5)两牌合计为6点时,而“闲家”所增之牌是6或7点;
(6)两牌合计1、2、3、4、5或10点时,而“闲家”并无增牌。
(四)“庄家”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增牌:
(1)两牌合计3点,而“闲家”所增之牌是8点;
(2)两牌合计4点,而“闲家”所增之牌是1、8、9或10点;
(3)两牌合计5点,而“闲家”所增之牌是1、2、3、8、9或10点;
(4)两牌合计6点,而“闲家”所增之牌是1、2、3、4、5、8、9或10点,或“闲家”不增牌;
(5)两牌合计7点、8点或9点;
(6)“闲家”两牌合计8或9点(例牌)。
第十条
错误派牌
派牌如有错误,或增牌不依规例,应即时更正,至无法更正时,该局取消作废。
第十一条
胜方
“庄”、“闲”两家,牌局结束时持最高点数者胜。
第十二条
和局
牌局结束时,“庄”、“闲”两家点数相同作和计。遇此情况时,应进行新牌局决胜负,而先前下的注则可:
(一)取消;
(二)维持;
(三)按下列选项更改投注:
(1)在减注或不减注的情况下更改投注;
(2)从投注“闲家”改为投注“庄家”,或从投注“庄家”改为投注“闲家”。
第十三条*
投注项目
一、博彩者可选择下列投注项目:
(一)投注於“闲家”;
(二)投注於“庄家”;
(三)投注於“和局”;
(四)博彩者可附加作以下投注:
(1)“庄对子”和/或“闲对子”投注。
“庄对子”或“闲对子”是指博彩者任何一门的首两张纸牌组成一对(不管何种颜色或花色,两张纸牌点数相同凑成一对,如两张J牌成一对,但J牌和Q牌则不成一对);
(2)累进大奖,指由同一局中以获派的纸牌构成的以下任一组合:
i)“黄袍麒”——首五张纸牌为同花的A、K、Q、J及10,扬牌次序不分先後;
ii)“天堂顺”——首五张纸牌中出现同花的K、Q、J、10和一张其他花色的A,扬牌次序不分先後;
iii)“四条”——首四张纸牌均为相同,但花色不同(例如:四张J);
iv)“双对子”——一局中同时出现“庄对子”和“闲对子”,但各“对子”点数不同;
v)“三条”——首四张获派的纸牌中出现三张相同纸牌,扬牌次序不分先後;
vi)“单对子”——一局中出现“庄对子”或“闲对子”。
* 已更改 - 请查阅:第3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第64/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第十四条
注额不均
“庄”、“闲”两家注额不均等时,塲方接受限红至规定数额。
第十五条
下注
企位博彩者不得在用证上划给坐位博彩者专用位置上下注。
第十六条
持牌
一、场方保留是否容许博彩者持牌之权利。
二、如场方容许,则由投注最大而坐位者持牌,持牌者不能离桌观看,增得之牌不能与先派之两张牌一同观看。
第十七条*
彩金
一、“闲家”、“庄家”投注中彩彩金赔率为一赔一。
二、“和局”投注中彩彩金赔率为一赔八。
三、作“庄对子”和“闲对子”投注中彩彩金赔率为一赔十一。
四、大奖“黄袍麒”的彩金金额相当於大奖所累积得的金额总数,而彩金则按牌局平均分发予投注大奖的中彩者。
五、大奖“天堂顺”的彩金相当於以下金额中较高者:由承批公司/获转批给人设定的固定金额或大奖所累进得的金额的10%。而彩金则按牌局平均分配予投注大奖的中彩者。
六、大奖“四条”、“双对子”、“三条”、“单对子”的彩金相当於由承批公司/获转批给人设定的各个固定金额并按牌局给予投注大奖的中彩者。
七、以上第五款和第六款中所指的固定金额彩金,应预先获得博彩监察协调局的核准。
* 已更改 - 请查阅:第3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第64/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第十八条*
抽水
一、场方在每局庄家赢得的款项中抽取百分之五(5%)作佣金。
二、出现上款情况时,场方可选择不抽取佣金。但当庄家以六(6)点胜出时,则获相等於投注额百分之五十(50%)的彩金。
* 已更改 -
请查阅:第73/2005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第十九条*
许可
承批公司/获转批给人决定采用本规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四)项规定的选项时,须先获得博彩监察协调局许可,且应於预定采用日期前三个工作天提交申请书。”
* 已更改 -
请查阅:第73/2005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第3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