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在澳门经营幸运博彩的承批公司及转承批公司为了更新经二月十二日第21/96/M号训令核准的幸运博彩《鱼虾蟹骰宝法定博彩规则》而作出的阐述; 考虑到博彩监察协调局的建议;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6/2001号法律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 一、核准载於附件内《鱼虾蟹骰宝法定规章》,此规章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废止二月十二日第21/96/M号训令,并按照第16/2001号法律第五十五条(三十三)项之约束,将之改为对外规范性批示。 三、本对外规范性批示自公布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
“鱼虾蟹骰宝”法定规章
第一条
用具
“鱼虾蟹骰宝”博彩用具包括:
(一)三粒骰子,各骰平面上分别刻有:
图案
颜色
点数
鱼
红色
一点
虾
绿色
二点
葫芦
蓝色
三点
金钱
蓝色
四点
蟹
绿色
五点
鸡
红色
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