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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0期--关于2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0期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和《海关信息化术语》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21-2009 《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 2009年2月17日 2009年3月1日 2 HS/T 22-2009 《海关信息化术语》 2009年2月17日 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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