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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颁发部门】 商务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令第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 商务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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