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承批公司〔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新经十月四日第168/75号训令核准及九月十二日第153/88/M号训令修改的《轮盘法定规例》而作出的阐述; 考虑到博彩监察暨协调局的建议;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16/2001号法律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载於附件内的《轮盘法定规章》,此规章为本对外规范性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废止十月四日第168/75号训令及九月十二日第153/88/M号训令并按照第16/2001号法律第五十五条(三)项及(十八)项的规定将之改为对外规范性批示。 三、本对外规范性批示自公布之翌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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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盘法定规章
第一条
设备及盘与轮
一、设备:直径约32寸(81.2cm)盘一个,内有轮沿枢轴转动。
二、盘与轮:盘面部份略凹,平面光滑或有槽,底部是轮,用金属片固定分间为卅七格,各号码和0号各占一格,各号码刻在红、黑相间底板上,0号底板颜色不同。
第二条
滚珠及宣布无效
一、珠可自左至右或自右至左滚动,但轮转动方向该与珠滚动方向相反。
二、珠滚动时,若有筹码或其他任何物体跌入盘内,坐庄当停止该局而宣布该局无效,待物体自盘中取出,而珠放回在上局中奖号码的间隔内时,坐庄才重新把珠滚动。
第三条
投注
上局杀赔完毕後,客人即可投注,待客人投注完毕
〔如设有计时器,待计时器响钟後〕坐庄打钟示众,然後打珠,此时已投注之注码不得更动。
第四条
中奖号码
珠静止在某间格内,该号码为中奖,坐庄高声宣读中奖号码,荷官则把标记放在证上中奖号码处。
第五条
赔注
一、中奖号码已定,荷官先杀後赔,赔注当依下列次序:直綫十二门及大、中、小十二门,九门,红、黑或单、双号码,六门、四门骑綫,三门一列,两门骑綫,孤丁。
二、若客不只下一注,可同时或分别赔注。
三、若荷官把胜注的筹码弄乱而监场又未能准确地指示其把筹码调正时,当接受投注者指正。
第六条
下注
客人可下注於下列各处:
(一)壹个号码——孤丁;
(二)两个号码——两门骑綫;
(三)三个号码——三门一列;
(四)四个号码——四门骑綫;
(五)六个号码——六门;
(六)九个号码——九门;
(七)一门十二个号码:
1,3,5,13,15,17,20,22,24,32,34,36
或
2,4,6,14,16,18,19,21,23,31,33,35;
(八)直綫十二个号码——直綫十二门;
(九)小——一至十二号码;
(十)中——十三至二十四号码;
(十一)大——二十五至三十六号码;
(十二)双——双号码;
(十三)单——单号码;
(十四)小——一至十八号码;
(十五)大——十九至三十六号码;
(十六)红——红号码;
(十七)黑——黑号码。
第七条
赔率
客人中注,除原注码外,依下列得赔率:
(一)壹个号码——孤丁——1 赔 35;
(二)两个号码——两门骑綫 ——1 赔 17;
(三)三个号码——三门一列 ——1 赔 11;
(四)四个号码——四门骑綫 ——1 赔 8;
(五)六个号码——六门——1 赔 5;
(六)九个号码——九门——1 赔 3;
(七)十二个号码——十二门、直綫十二门、小、中、大 ——1 赔 2;
(八)十八个号码——双、单、小、大、红、黑——1 赔 1。
第八条
0号码
凡0号码开出,投注於0者胜,其余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