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澳门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的各专业课程,在澳门大学的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十日第8/92/M号法令修改的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和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第65/200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的英语研究硕士学位课程的名称修改为文学硕士学位—英语研究专业课程。 二、核准澳门大学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文学硕士学位—英语研究专业课程的学习计划,该计划附於本批示并为其组成部分。 三、前款所指学习计划自2002/2003学年开始执行,不影响该学年之前的学生按原订学习计划完成课程。 四、本批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效力追溯至二○○二年九月一日。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附件
文学硕士学位——英语研究专业课程学习计划
一、本课程的学科授课期为十二个月。
二、学生须取得至少24个学分後,才有资格撰写硕士论文。
三、论文的提交及答辩应在授课期结束後法定期限内完成。
四、本课程的教学语言为英文。
五、教学安排:
科目
种类
每周
学时
学分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及论文撰写方法
必修
3
3
语言学研究专题讲座
必修
3
3
文学研究专题讲座
必修
3
3
语言学专题(语言教学或学习新趋势)
选修
3
3
文学专题(英语小说研究)
选修
3
3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
高级社会语言学
选修
3
3
英语历史
选修
3
3
英语——国际语言
选修
3
3
语体分析
选修
3
3
语段分析
选修
3
3
语言习得研究
选修
3
3
英语结构
选修
3
3
计量研究方法
选修
3
3
质量研究方法
选修
3
3
语言能力评估及评定
选修
3
3
当代英语修辞分析
选修
3
3
女性文学
选修
3
3
文学评论与创作
选修
3
3
大学英语教学专题讲座
选修
3
3
殖民文学与东方
选修
3
3
维多利亚小说及诗歌(1840-1870)
选修
3
3
世界诗歌
选修
3
3
戏剧文学
选修
3
3
现代文学
选修
3
3
莎士比亚
选修
3
3
电影史
选修
3
3
第二学年
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