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七条,以及第15/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第二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之权力予地球物理暨气象局(DSMG)局长冯瑞权硕士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立约人,与「国际永胜发展有限公司」订立有关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大楼之清洁服务合约。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欧文龙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七条,以及第15/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第二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之权力予地球物理暨气象局(DSMG)局长冯瑞权硕士或其法定代位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立约人,与「国际永胜发展有限公司」订立有关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大楼之清洁服务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