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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002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商联保险有限公司”中文名称改为“英杰华保险有限公司”。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六月三十日第27/97/M号法令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行使第12/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权限,作出本批示。 根据十一月二十七日第186/82/M号训令及十一月八日第393/99/M号训令而获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保险业务的“商联保险有限公司”,其中文名称改为“英杰华保险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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