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01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澳门大学新的毕业证书式样。 监於澳门大学预科课程中心的基础课程及英语密集课程已获准开办,取代原有的预科课程,因此,有需要核准新的毕业证书式样,以证明合格完成上述课程。 基於此; 在澳门大学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以及十二月六日第470/99/M号训令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载於本批示附件并作为本批示组成部分之基础课程及英语密集课程的毕业证书新式样,而该等证书由印务局专责印制。 二、废止第1/2001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的有关部分。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