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翻译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文化、旅游发展基础之一,因此有需要开设颁授学士学位的中英翻译补充课程,以向取得中英翻译高等专科学位的人士提供补充知识及深造的机会,以便更好地为澳门市民服务。 基於此; 在澳门理工学院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二月十日第8/92/M号法令修订之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及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理工学院语言暨翻译高等学校开办颁授学士学位的中英翻译补充课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该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凡具有中英翻译高等专科学位者或具备此领域的同等学历人士,均可报读本中英翻译补充课程。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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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英翻译学士学位补充课程学术与教学编排
一、 学术范围:翻译
二、 专业范围:中英翻译
三、 课程正常期限:一年
四、 完成课程所需之总学分:30学分
五、 授课语言:中文/英文
附件二
中英翻译学士学位补充课程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每周学时
学分
英文(IV)
学年
4
4
商贸英语与翻译
"
4
4
文学英语与翻译
"
2
2
传媒英语与翻译
"
2
2
翻译评论
上学期
2
2
同声传译
"
4
4
中文传意
"
2
2
政府及公共事务翻译
下学期
2
2
法律、科技英语与翻译
"
2
2
旅游、体育英语与翻译
"
2
2
毕业综合翻译作业
"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