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第15/2002号行政命令,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联丰亨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从事人寿保险业务。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号法令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独一条 公司的设立 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联丰亨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称为“Companhia de Seguros Luen Fung Hang - Vida, S.A.”,以从事人寿保险业务。 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