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门大学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澳门币597,246.73(伍拾玖万柒仟贰佰肆拾陆元柒角叁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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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澳门币)
资本收入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上年度管理之结余
-597,246.73
经常开支
其他经常开支
杂项
05-04-00-00-04
与外地大学之学术交流
-597,24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