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检察长办公室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澳门币29,384,268.49(贰仟玖佰叁拾捌万肆仟贰佰陆拾捌元肆角玖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检察长办公室二零零二经济年度第一补充预算
经济分类
金额
编号
名称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上经济年度管理结余
29,384,268.49
经常性支出
05-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1
备用拨款
29,384,2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