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根据第13/2000号行政命令所赋予的权限,作出本批示: 嘉奖消防局一等区长编号400971,王健,因他自一九九七年四月起在澳门保安部队消防局担任工作时,一直以高度值得赞扬的态度执行所有被委任之任务。 从进入部队开始,他就委派到机场处,担任处长助理一职,凭着其良好的沟通能力,投入热诚,小心谨慎和通情达理的处事方式,加上其高尚的品德,除了成为机场处处长的得力助手外,还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贡献良多。 他曾以代位形式担任过机场处处长四个多月,并於九九年二月成为机场处处长,以一等区长的职阶担任处长一职,期间表现优秀、能干、对工作上的困难,采取特别重视和谨慎的态度,而且毫无怨言,尽心尽力完成上级委派的工作。 在回归工作及多次要人访问特区期间,亦就有关的安保工作把关,采取有效的措施配合。 其在语言方面的能力,使我局在海外得以加强沟通,他不断加强对专业知识的进修,先後曾参加新加坡机场工作预备课程,危险品事故管理课程,灾场指挥课程,葡国汽车意外拯救课程及英国机场消防官课程等,其课程成绩优异,亦同时提升了消防局在海外的声誉。 消防局一等区长编号400971,王健,根据在澳门保安部队消防局的工作,显示出优秀的个人和专业修养,而且对工作充满热诚,服务态度认真,处处为整体利益作考虑,使部队增光不少,因此透过是次嘉奖表扬他所作的贡献。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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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於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黄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