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连同第15/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的权力予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Jaime Roberto Carion (贾利安)工程师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Empresa de Constru??o e Obras de Engenharia Tak Fat Kin Ip, Limitada签订重整营地大街、草堆街及十月初五街工程合同。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欧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