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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002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澳门币2,213,041.08 (贰佰贰拾壹万叁仟零肆拾壹圆捌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二年第一补充预算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於澳门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李丽如,李伟伦 , 姗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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