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号法令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经考虑邮政局的建议,除现行邮票外,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起,发行并流通以「圣保禄大教堂奠基四百周年纪念」为题,属特别发行之邮票,面额与数量如下: 澳门币一元 500,000枚; 澳门币三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额澳门币八元邮票之小型张 500,000枚。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号法令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经考虑邮政局的建议,除现行邮票外,自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起,发行并流通以「圣保禄大教堂奠基四百周年纪念」为题,属特别发行之邮票,面额与数量如下: 澳门币一元 500,000枚; 澳门币三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额澳门币八元邮票之小型张 500,000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