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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2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及执行退休基金会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的本身预算。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9/2001号法律第四条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退休基金会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之本身预算,并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预计收入及开支之金额分别为澳 门币855,750,000.00(捌亿伍仟伍佰柒拾伍万圆整)及澳门币 104,788,000.00(壹亿零肆佰柒拾捌万捌仟圆整),从而使财产增加澳门币750,962,000.00(柒亿伍仟零玖拾陆万贰仟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退休基金会二零零二年度本身预算 按性质划分之收益 退休基金会二零零二年度本身预算 按性质划分之开支 退休基金会二零零二年度本身预算 资源及投资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於退休基金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主席:刘婉婷;副主席:沙莲达;委员:马丁士,雪万龙
退 休 基 金 会 人 员 编 制
人员组别 职别 官职及职程 职位数目 领导及主管 -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 1 - 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1 - 行政管理人(全职或兼职) 3 - 厅长 1 - 处长 2 - 人事、行政事务暨总务部主管 1 高级技术员 9 高级技术员 15 技术员 8 技术员 5 传译及翻译 - 翻译员 1 资讯员 9 高级资讯技术员 1 8 资讯技术员 1 7 资讯督导员 1 专业技术员 7 技术辅导员 23 6 助理技术员 3 行政人员 5 行政文员 3 总额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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