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颁发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人社部函[2008]1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中央企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企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深化内部制度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强化科学管理、实现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突破,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大幅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为促进中央企业的新发展、新跨越,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再立新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 评选范围。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中央企业在职职工。
中央企业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中央企业的基层单位和班组。
(二)表彰名额。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800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500个。
二、名额分配原则
此次名额分配坚持业绩突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以国资委统计评价局2007年底中央企业职工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采取差额方式分配名额(见附件1),差额率7%。共分配先进个人名额840名,先进集体名额550个。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中企业负责人比例不超过10%。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企业负责人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中央企业负责人不纳入评选表彰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扭亏脱困、改善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
2.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3.在创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技术绝窍、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重大技术改造、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科技水平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4.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和苦、脏、累、险等平凡而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的;
5.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青妇统战工作、维护企业稳定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资产质量较高,财务状况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民主、清正廉洁、业绩突出的;
2.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管理、节能减排增效、生态环境保护、维护企业稳定等工作中成效显著,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
3.企业在改革改制、资产重组、主辅分离、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等工作中成效显著的;
4.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班组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5.完成特定任务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采取由所在单位职工推选,职工代表大会或闭会期间的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党委审定的方式进行。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对推荐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要组织考察,并经党委(党组)审核后上报。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先进质量。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一般从本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中产生。各中央企业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时,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把评选的重点放到生产经营科研一线,面向职工,面向基层单位和班组。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按照择优的原则评定,确保评选的质量。
(三)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推荐的先进集体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由本企业向所在地县(市)以上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通报情况,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四)为保证推荐人选中企业各类人员的合理比例,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还必须相应推荐1名一线工人或专业技术人员。
(五)推荐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要由所在单位填报《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审批表》(附件2)和《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推荐的劳动模范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同时报送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于2008年11月5日前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的个人和集体,同时在本单位和国资委网站上公示7天,并将公示结果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企业上报推荐的劳动模范和集体数量在2个(含)以上的,须排序,并填写中央企业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4)和中央企业先进集体推荐单位登记表(附件5)。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6),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资委群工局。各企业可相应成立临时性的工作机构,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及时将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报国资委。
评选表彰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对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要求,切实把企业中可信、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联系单位:国资委群工局
联系电话:63193025631930436319301963193013(传真)
Email:pingxuan@sasac.gov.cn
附件:1.2008年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审批表
3.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审批表
4.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登记表
5. 中央企业先进集体推荐单位登记表
6.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劳动模范
名额
先进集体
名额
合计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
5
12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2
1
3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10
7
17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8
5
13
5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21
13
34
6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10
6
16
7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5
4
9
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11
8
19
9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21
14
35
1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0
6
16
1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7
5
12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77
50
127
1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54
36
90
1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0
5
15
15
国家电网公司
63
40
103
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8
14
32
17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8
6
14
18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6
4
10
19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6
4
10
2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6
4
10
2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6
4
10
22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1
1
2
23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9
22
2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9
19
48
25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13
8
21
2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12
8
20
2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7
12
29
2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
3
8
2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0
7
17
30
东风汽车公司
10
6
16
3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2
1
3
32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2
1
3
33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3
1
4
34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3
1
4
35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1
7
18
36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1
8
19
37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10
7
17
38
中国铝业公司
16
10
26
39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8
5
13
40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
3
7
41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3
2
5
42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2
2
4
43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4
3
7
44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3
3
6
45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5
4
9
46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5
4
9
47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
1
2
48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0
7
17
49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2
1
3
50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6
4
10
51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3
2
5
52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13
8
21
53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3
2
5
54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1
0
1
55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1
1
2
56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2
1
3
57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1
1
2
58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
1
2
59
中国包装总公司
1
1
2
60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1
0
1
61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1
1
2
62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1
2
63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1
0
1
64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9
6
15
65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1
1
2
66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3
2
5
67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1
1
2
68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1
1
2
69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
1
3
70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10
7
17
7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1
1
2
72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10
7
17
73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4
2
6
74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1
0
1
75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
0
1
76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1
1
2
77
中国盐业总公司
2
1
3
78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1
2
79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3
2
5
80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1
1
2
81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3
2
5
82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4
2
6
83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
1
3
84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1
1
2
85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1
1
2
86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1
0
1
87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1
0
1
88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
1
0
1
89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
1
2
90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
1
2
91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7
4
11
92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7
4
11
93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2
1
3
94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8
12
30
95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7
12
29
96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5
12
97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
1
3
98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2
1
3
99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1
1
2
1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1
1
2
101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
1
0
1
102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2
1
3
103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1
0
1
104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1
1
2
105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3
2
5
106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1
1
2
107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1
0
1
108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1
0
1
109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1
0
1
110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1
1
2
111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1
1
2
112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2
1
3
113
中国国旅集团公司
1
1
2
114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2
1
3
115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1
1
2
116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1
1
2
117
珠海振戎公司
1
0
1
118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
1
2
119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
0
1
120
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1
1
2
121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
1
1
2
122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2
1
3
123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2
1
3
124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6
3
9
125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1
1
2
126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1
1
2
127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1
0
1
128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
1
2
129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2
1
3
130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
5
13
131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2
2
4
132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1
0
1
133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1
1
2
134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7
5
12
135
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
1
1
2
136
长沙矿冶研究院
1
1
2
137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
1
2
138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1
1
2
139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4
2
6
140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1
0
1
141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
1
2
142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1
1
2
143
彩虹集团公司
2
1
3
144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
1
2
145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1
1
2
146
华侨城集团公司
2
1
3
147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1
1
2
148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2
1
3
149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3
1
4
150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5
3
8
151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2
1
3
合计
840
550
1390
附件2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审批表
姓名: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
2.“申报单位”栏,填写中央企业名称。
3.“工作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4.“获得何种奖励”栏,填写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获得何种奖励。
5、“工作简历”栏,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务。
6. 先进事迹材料真实准确,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经单位审查无误。
7.“签署意见”栏,须分别填写在相应栏中,并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2寸免冠彩色近照)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身份
证号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参加工
作时间
本系统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拟授奖励
时何
何地受过
何种奖励
工作简历
主要先进事迹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集 团 总 公 司 党
委 (党 组)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
审批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
2.“申报单位”栏,填写中央企业名称。
3.“单位名称”栏,填写单位全称。
4.“单位级别”栏,按中央企业为一级,所属单位为二级,下一级单位为三级填写,以此类推。
5.“获得何种奖励”栏,填写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获得何种奖励。
6.先进事迹材料真实准确,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经单位审查无误。
7.“签署意见”栏,须分别填写在相应栏中,并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级别
职工总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拟授奖励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主要事迹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集 团 总 公 司 党
委 (党 组)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
审批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登记表
名称:中央企业(全称)
人选排序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全称)
部门及职务
技术职称
注:此表用于表彰决定,请认真规范填写。在书面报送的同时,务必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至国资委群工局工会工作处。邮箱地址:pingxuan@sasac.gov.cn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5
中央企业先进集体推荐单位登记表
名称:中央企业(全称)
排序
单位名称(全称)
注:此表用于表彰决定,请认真规范填写。在书面报送的同时,务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
国资委群工局工会工作处。邮箱地址:pingxuan@sasac.gov.cn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6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李荣融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杨士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瑞祥国资委副主任
成员:
孟建民国资委副秘书长、业绩考核局局长
张德霖国资委办公厅主任
薛虹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司长
周渝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
沈莹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局长
郭建新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
王晓齐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
刘东生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
邓实际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局长
熊志军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
王文斌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局长
刘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局长
姜志刚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局长
刘汉滨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局长
杜渊泉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局长
李学东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局长
彭华岗国资委研究室主任
阎晓峰国资委外事局局长
时希平国资委人事局局长
刘茂勋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局长
熊皓国资委纪委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
李学东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局长(兼)
副主任:
郭保民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副局长
刘长虹国资委办公厅副主任
徐华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吴瑞祥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国家表彰奖励处副处长
胡晔晖国资委群工局工会工作处调研员
毛溪泉国资委群工局工会工作处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