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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93/M号训令,在卫生司技术学校开办一内、外科专业护理课程及核准该课程之学习计划。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监於有需要培训专业护理人员,而卫生司技术学校现已具备条件教授内、外科专业护理课程; 基於此; 经听取谘询会意见後; 总督根据六月八日第29/92/M号法令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及《澳门组织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c项之规定,命令: 第一条——由卫生司技术学校开办一内、外科专业护理课程,其学习计划载於本训令之附表内。 第二条——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人士得投考该课程: a)具备一般护理课程或相等课程之学历; b)具有至少两年专业经验。 二、在甄别试中成绩及格且属本地区卫生公共部门人员编制之投考人得优先注册。 第三条——该课程之科目与实习大纲,经澳门卫生司司长建议及取得教务委员会之赞同意见後,由总督以批示核准。 第四条——完成该课程且成绩及格之学生将获授予内、外科护理专科护士文凭。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於澳门政府 命令公布
内、外科专业护理课程学习计划 第一学期(半年制) 第二学期(半年制) 第三学期(半年制) 科目与实习 小时 星期 科目与实习 小时 星期 科目与实习 小时 星期 1. 一般科目 1. 一般科目 1. 专门科目 .行政管理 40 .行政管理 40 .内、外科护理 III 150 .教育学 40 .教育学 40 .研究 25 .研究 25 .人类学与社会学 40 .统计学 50 .流行病学 30 2. 专业科目 2. 专业科目 .生物化学 35 .内、外科护理 II 140 .内、外科护理 I 85 .内、外科护理 III 40 .药理学 15 .药理学 15 .组织生理学 30 .集体心理学 30 总数 390 13 总数 330 11 总数 150 5 3. 实习 3. 实习 2. 实习 .急救服务护理 5 .多种深切治疗护理──实习 II 6 .选修护理 12 .多种深切治疗护理──实习 5 .行政管理*或 6 .行政管理或教育学 6 .教育学* 6 总数 23 总数 23 总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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