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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93/M号训令,核准葡文学院东西方文化关系之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核准高等教育基本目标的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於第四章订明了该教育水平授予的学位,并於第十七条订明关於颁授由有关法例定名的硕士学位的应遵规则。 由於葡文学院的东西方文明关系硕士课程的学习计划已获澳门大学教务委员会通过,该课程的目的是培训文化间关系领域专门人才。 经澳门大学建议; 考虑到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三款及第十七条的规定; 总督行使澳门组织章程第十六条一款b)项赋予的能力,着令: 第一条——核准载於本训令附件的葡文学院东西方文明关系硕士课程的学习计划,该附件成为本训令的部分。 第二条——该课程的专科是历史与人类学的关系。 第三条—— 一、该课程各个科目共分三个学期教授; 二、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七条四款的规定,该课程还包括撰写一篇独创性答辩论文。 三、论文的提交和答辩应在学习部分完结後最多六个月内为之。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於澳门
着颁行 附 件 东西方文明关系硕士课程 科目 形式 每周学时 学分 一年级 研讨:葡国扩张史(15-16世纪)(A) 必修 4 4 文明史基础(S) 必修 4 4 中国文明(S) 必修 4 4 澳门史(16-17世纪)(S) 必修 4 4 葡国人在东方(S) 必修 4 4 中文 I(A) 选修(*) 4 4 日文 I(A) 选修(*) 4 4 二年级 研讨:葡国扩张史(16-17世纪) 必修 4 4 澳门史(18-19世纪) 必修 4 4 16和17世纪葡国人眼中的中国和中国人 必修 4 4 16和17世纪中国人眼中的葡国和葡国人 必修 4 4 中文 II 选修(*) 4 4 日文 II 选修(*)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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