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订定了高等教育基本目标,并设立该教育水平授予的学位。 监於有需要给予本地区企业界人才及大学教员以高水平的专业才能; 由於澳门大学教务委员会已经通过工商管理学院的企业科学硕士课程计划。 经澳门大学建议; 考虑到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三款及第十七条的规定; 总督行使澳门组织章程第十六条一款b项赋予的能力,着令: 第一条——核准成为本训令组成部分的附件所载的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科学硕士课程计划。 第二条——课程的专科是企业的管理、策略及发展。 第三条——一、课程的科目分四个季度教授。 二、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七条四款的规定,课程还包括撰写一篇独创性论文。 三、论文的提交和答辩应在学习部分完结後最多十二个月内为之。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四日於澳门政府
着颁行
附件
企业科学硕士
科目
形式
每周学时
学分
第一季(1)
会计学基础
必修
2.5
-
人力资源管理
必修
2.5
-
商法
必修
2.5
-
管理资讯化
必修
2.5
-
市场学基础
必修
2.5
-
第二、三及四季
多元统理学
必修
2.5
2.5
管理策略
必修
2.5
2.5
组织行为
必修
2.5
2.5
投资财务及分析
必修
2.5
2.5
经济策略制订
必修
2.5
2.5
数学模型
必修
2.5
2.5
市场及国际贸易
必修
2.5
2.5
国际金融
必修
2.5
2.5
贸易结构分析
必修
2.5
2.5
管理学资讯系统
必修
2.5
2.5
比较管理学
必修
2.5
2.5
研究技术及方法(设计)
必修
2.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