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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2/M号法令,关於由十二月卅一日第85/90/M号法令核准之在无线电服务税项及罚款总表内增加一新的税项。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监於有需要为蜂巢式网络放大器设立一新收费,以便改善地面流动公共电话服务之质素; 基於此; 经听取谘询会意见後; 总督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命令制定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条文如下: 独一条——将下列者附加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5/90/M号法令通过之“无电器服务收费暨罚款总表”C. 3项。 编号 名 称 澳门币 1706 C.3.5——蜂巢式网络放大器 (不论其操作频带为何)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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