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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星期六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结算窗口对外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办[20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02年实事工程的要求,经市局领导研究决定,从2002年2月2日起,全市税务机关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结算工作每周六照常进行,对外受理服务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中午必须留人值班负责受理。对当日受理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事项,当日应办理完毕。请你们抓紧落实有关措施,确保市政府实事项目落到实处,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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