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深圳工作,和老公的妈妈意见老是有些分歧,所以在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写的都是自己父亲的名字,但是期间有向男方父母借钱装修,金额在10万元左右,但是住在一起的摩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有想离婚的念头,我想问问,根据她这样的情况离婚的话,房子是双方共同持有,还是按合同上面的女方父亲所有。
1,房产以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准。 2,有借钱,可以还钱。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4-27 09:19:46
如果老公有证据表明购房的房款是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支付的,按揭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按女方父亲所有认定。
2011-04-26 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