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生,课余时间和同学玩耍中被同学无意用藏在宿舍的砍刀弄伤了左手虎口,导致两根血管和一根神经断裂,同学已经付了住院费用,请问,学校是否负有责任,如有,应做什么样的赔偿?请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您好,学校如有明显的过失导致了您伤害发生的话,是要承担与其过失相当的责任的。但首先您要证明学校存在过失。
2011-04-26 23:37:09
学校需要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
2011-04-27 10: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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