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10月份正式入职,并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在正式入职后给员工上社会保险3险1金,但是至今也没有给我上保险,多次与人事沟通,人事以新参保人员不给补参的理由为由说以前的不给补,而且现在还在跟老板申请要不要给我上?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怎么样要求公司给我上保险,是否有新参保人员不给补之前的社保这一规定,我之前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一直拖下去,我应该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诉,应以解决此问题?
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为你缴纳,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住房公积金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解决。
2011-04-27 10:24:15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为你缴纳,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27 12:01:25